輸油管道標志牌警用語,石油管道警示牌規范
發布時間:2019-08-12 作者:金能電力 來源:金能電力 點擊:
不同情況輸油管道標志牌的設置警用語
⑴ 警示牌均標注中國石化標志,管道名稱,警示用語、管理單位和聯系電話。
⑵ 正面可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》等相關規定并結合現場實際環境,確定警示用語。
⑶ 設置的同類標記形式與內容應保持一致。設置在少數民族地區的警示牌,其標記內容應增加該民族文字的警示用語。
⑷ 常用警示用語示例
①穿越河流警示用語:管道上下游各 500m 范圍內禁止拋錨、拖錨、挖砂、挖泥、采石、水下爆破。
②穿越公路警示用語:高壓輸油管道,5m 范圍內禁止動土!禁止種植深根植物,堆放重物,禁止使用機械挖掘!施工前請聯系業主。
③穿越鐵路警示用語:高壓輸油管道,管道 5m 范圍內禁止動土!禁止使用機械挖掘!施工前請聯系業主。
④穿越人口密集區警示用語,可根據情況選用以下內容:高壓輸油管道,危險!管道 5m 范圍內禁止動土,禁止挖塘、修渠、修曬場、建溫室、家畜棚、建房等。禁止使用機械挖掘,施工前請聯系業主。
⑤隧道口警示用語: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管道保護法》第三十二條規定:在管道專用隧道中心線兩側個一千米范圍內,禁止采石、采礦、爆破。
⑥水源保護地、湖泊、水庫等警示用語:管道 5m 范圍內禁止動土!禁止使用機械挖掘!施工前請聯系業主。
⑦采礦區警示用語: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管道保護法》規定:管道 200m 范圍內采礦、爆破、工程鉆探等必須經批準方可實施。
石油管道警示牌設置規范
(1)警示牌應設置在管道穿越大中型河流、公路、鐵路、隧道、臨近水庫及泄洪區、水渠、人口密集區、自然與地質災害頻發區、采空區、第三方施工活動頻繁區等地段。
(2)管道跨越鐵路、公路、河流處,在其中一側設置警示牌。
(3) 管道穿越通航河流時,應與航運部門協商,在兩岸大堤均設置“禁止拋錨”的警示牌。
(4) 警示牌的正面應面向應處于最易被看到的地方,如警示牌應面向與之有關的人最易看見的地方,如禁止拋錨牌應面向河流,公路邊警示牌面向公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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